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9月15日,六安市霍邱發布一則案訊說,日前,一涉惡財產刑案件中的其中一名被執行人吳某被拘傳至霍邱縣人民法院,在執行法官耐心釋法及強制拘留措施威懾下,吳某主動繳納了一部分罰金。
記者從該發布了解到,2010年3月,吳某因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被霍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4月經霍邱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該案件經法院審理,判決吳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強迫交易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后吳某一直未主動繳納罰金。
全市法院部署開展“打財斷血”集中執行會戰后,該涉惡案件立案執行。執行法官接案后,立即啟用網絡執行查控系統,依法查詢并凍結了吳某名下多個銀行賬戶及66000元銀行存款。執行法官又將吳某依法拘傳至霍邱縣人民法院,在法院調解室內,執行法官對吳某釋法明理,但吳某仍不愿主動履行義務。就在執行法官決定向其宣讀拘留決定書之時,吳某妻子頓時慌了神,表示愿意主動繳納罰金。
隨后,吳某妻子向親戚籌得44000元,當場打入霍邱縣法院標的款專戶。剩余罰金,執行法官決定通過銀行扣劃的方式,將該筆款項劃入法院賬戶。至此,該涉惡財產刑案件再次取得新的進展。
張韋韋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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