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訊 六安市裕安檢察9月12日發布一則案訊說,9月9日上午,由裕安區人民檢察院按照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鮑丙杰涉嫌非法采礦罪一案,在裕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法院確認了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并采納了檢察機關量刑建議,被告人鮑丙杰犯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記者從裕安檢察發布了解到,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間,被告人鮑丙杰在未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淠河裕安區徐集鎮段河道非法盜釆河砂出售牟利,被六安市裕安區水利局行政處罰兩次后仍繼續非法盜采河砂。2019年4月29日,裕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礦罪依法批準逮捕鮑丙杰,并于6月29日移送法院起訴。
在庭審的最后陳述階段,鮑丙杰流下了悔恨的眼淚,他說道:“我從小在河灘邊長大,砂石隨處可見,由于法律意識不強,不清楚偷砂行為的違法性,更沒有認識到偷采砂石對自己家園的生態環境帶來的破壞之大。我十分后悔,以后一定分清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做到遵紀守法。我在公訴階段認罪認罰,懇請得到從輕處罰。”
陳冠華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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