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9月6日,六安市裕安區檢察院發布平臺裕安檢察 發布消息說,日前,由裕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六安市某中學老師涉嫌猥褻兒童罪一案,裕安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確認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袁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袁某猥褻學生一案,經過媒體報道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同時恰逢高檢院“一號檢察建議”出臺,檢察機關開展為期三年的專項工作,重點關注校園性侵問題。
案發后,裕安區人民檢察院對該案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與公安機關取得聯系,提前介入了解案件偵辦情況,引導偵查方向、證據收集。該案于4月28日移送該院審查逮捕,“云靜工作室”干警主動與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取得聯系,了解情況、征求意見。并聯系法律援助中心,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4月29日,該院正式批準逮捕,同時發出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精準引導下一步取證工作。7月18日以袁偉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此后該案于8月21日由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于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袁某因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裕檢 汪曉琪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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