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法官,你們趕快來,我發現萬某了。”9月2日,霍邱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接到了來自申請人嚴某的電話,電話掛斷后,執行法官立即組織人員火速趕往執行現場。記者9月5日從該縣法院法官處了解到詳情。
原來,嚴某與萬某是朋友關系,2018年6月6日,萬某以工程招標需要周轉金為由向嚴某借款20萬元。嚴某多次催款未果后,將萬某起訴至霍邱法院。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萬某償還嚴某借款20萬元。判決生效后,萬某未履行義務,嚴某遂向霍邱縣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立即向萬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接到法院的通知后,萬某依舊不履行還款義務,并以人在外地為由,沒有時間與申請人進行調解。由于萬某經常在合肥、霍邱兩地活動,行蹤不定,案件一時沒有進展。
9月2日下午,申請人嚴某在霍邱縣城關鎮某處發現了被執行人萬某后,立即與執行法官取得了聯系。隨后,執行法官趕到現場將萬某拘傳至法院調解室內,一番調解未果后,執行法官向萬某宣讀了拘留決定書。
次日上午,萬某在拘留所內表示想履行義務。在執行法官的主持調解下,申請人自愿放棄部分案款,僅要求萬某償還16萬元。萬某當即籌款5萬元現場支付給嚴某,雙方約定剩余11萬元于月底前支付,同時,萬某也找來了一名擔保人為其提供擔保。
劉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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