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訊 近年來,房地產中介行業發展較快,在活躍市場、促進交易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中介機構良莠不齊,部分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存在著經營行為不規范、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手房”交易的復雜性加之當事人相關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的缺乏、防范意識的不足,導致房屋買賣糾紛經常發生。記者8月27日從六安市市場監管局官網發布的消息了解到,今年以來,六安市消保委受理了幾起“二手房”買賣糾紛,涉及中介未盡審查義務、合同一方主體隱瞞房屋真實情況等情形。
案例一:投訴人霍先生通過六安市某房產中介公司購買一套二手毛坯房,交付了購房定金和中介費后得知房屋有多處漏水,于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但是中介機構表示霍先生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已經驗房,中介方和賣房沒有故意隱瞞房屋真實情況,若不繼續履行合同不予退還定金和中介費。市消保委通過調查發現,該房屋確有多處漏水問題,且房屋買賣合同沒有約定房屋的質量狀況。后經過調解,最終買賣雙方解除合同,賣方和中介機構退還霍先生定金和中介費。
案例二:投訴人彭女士在六安市某房產中介公司的介紹下,和買方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并收取了買方1萬元定金。之后彭女士認為該合同沒有保障賣方的權益,存在付款時間等約定不明問題,希望退還定金、停止交易。但是中介公司和買方表示合同內容經過當事人簽字確認已生效,彭女士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賣房義務或者賠償雙倍定金給買方。六安市消保委在受理彭女士的投訴之后,通過調查發現彭女士并不是該房屋的產權人(該房屋產權人是彭女士的兒子及兒媳),并且彭女士出售房屋、簽訂合同的代理行為沒有經過房屋產權人的授權,事后該代理行為也未得到其房屋產權人的追認,中介機構也未充分審查合同中的出賣人對房屋是否具有處分權。考慮代理權限及購房人合理注意義務、過錯責任問題,市消保委經過多次調解,最終中介機構、買方同意解除合同,彭女士退還定金并補償買方2000元,中介公司則免收買賣雙方中介費。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導中介服務行業規范經營,六安市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房屋租賃和“二手房”買賣交易時要注意:
第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核實中介資質信譽。選擇正規的、信譽良好的中介服務機構,實地查看中介機構的經營狀況,認真核對該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書。另外在接受中介服務前與中介服務機構簽訂中介合同,明確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及違約責任,并索要交付中介費的收款憑證,加強對自身合法權益的事前維護。
第二,認真查驗“房主”身份,以防受騙上當。租房的消費者可以通過查看房產證、身份證或者去居委會了解情況,驗證房主身份的真實性,另外如果與“二房東”簽訂租賃合同,要盡可能與房主取得聯系,弄清“二房東”與房主的租賃期限,核實“二房東”是否有轉租權,以防受騙。必要時,可以要求房主在租賃合同中簽字確認,更進一步明確租賃關系。同樣,購買二手房的消費者,應要求賣方提供房屋的產權證,如果賣方不是房屋所有權人本人,還應要求賣方提供房屋所有權人的授權委托書、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資料,確保房屋所有權人本人不會有異議,避免因代理權限問題造成糾紛。
第三,謹慎閱讀簽訂合同,保障自身權益。合同不是“一紙空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建議消費者在交易前應多了解存量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項,充分做好評估,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購房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要全面了解房屋交易的各種稅費情況、權屬狀況,明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況。仔細完整閱讀合同的條款,避免盲目簽約支付“定金”后造成被動。買賣合同要清楚約定房屋的質量狀況、交易流程、金額、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等內容,辨別合同有無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霸王”條款。
第四,提高維權意識,保留必要證據。房屋買賣因涉及到諸多環節,在交易的各個環節,消費者要注意保留合同、發票、宣傳廣告、照片、錄音等文件和證據,注意將口頭合意落到紙面上,以防在產生糾紛后無法查實。發生糾紛無法和解時,可及時請求消保委組織調解,向有關房地產等監管部門投訴或者提起訴訟,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六安市消保委也在此呼吁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加強行業自律,依法、誠信經營,規范中介服務流程,提升從業人員素質,提高中介服務水平,主動承擔企業責任,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減少消費糾紛。
陸政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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