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霍邱發布8月5日發布了一則來源于該縣法院的案訊,該縣一名“失信人”欠下10萬元,最終由該縣法院強制劃撥完成執行。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聯系了申請人胡某,通知其到霍邱縣人民法院兌付他的執行案款。
2016年1月,王某向胡某借款10萬元,當日胡某通過銀行轉賬將10萬元交付王某。后胡某多次催款無果,起訴至霍邱縣法院。經法院審理,王某應在判決生效后一次性將10萬元全部履行。然而,胡某多次拿著已生效的判決書找王某催要款項,王某一直不予理睬。于是,胡某再次來到霍邱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法官首先向王某郵寄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等相關材料,王某不予任何答復。于是,執行法官決定去往被執行人王某的家中,但不見王某本人,只有其妻子在家,執行法官向其妻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并讓其妻子將材料轉達給王某本人,告知其盡快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書。材料送達后,依然未收到王某的任何回復。
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到王某的某個銀行賬戶有5萬元的存款,于是立即將這5萬元的存款進行凍結、劃撥。在這5萬元劃撥成功后,被執行人王某主動聯系了執行法官,執行法官依法告知王某要盡快履行義務,否則將依法追究其拒執之罪。王某承諾等剩下的5萬元全部湊齊后,會將錢全部還給胡某。執行法官將王某的想法轉達給胡某,胡某表示愿意以和解的方式來解決案件。
在胡某與王某簽下和解協議后,胡某也成功兌付了5萬元執行款。
李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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