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8月3日從蚌埠市民政局獲悉,2019年臨時救助標準已確定,具體為:
(一)家庭對象救助標準
對急難型困難家庭的臨時救助,救助標準具體公式為:“當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標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中實際受困當事人數×相應受困月數”。
對支出型困難家庭的臨時救助,救助標準具體公式為:“當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標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數×相應受困月數”。
對單人戶困難家庭的臨時救助,救助標準直接按當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標準的倍數核定。
(二)個人對象救助標準
一般給予實物救助或提供轉介服務,實物救助標準以滿足救助對象基本生活需要為限。確有必要發放臨時救助金的,救助標準具體公式為:“當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標準×相應受困月數”。
上述公式中“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扶(撫)養關系且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相應受困月數”一般不超過3個月,對大病等特殊困難家庭視情可延長至6個月。家庭對象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標準的10倍以內,有條件的縣區在此基礎上可適當提高救助標準。
施賢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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