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忙 7月22日,六安市裕安區檢察院通過該院發布平臺公布了一則典型案件:六安一男子交友不慎,還款未收回借條,反遭老同學拘禁、勒索。
記者從該發布了解到案情:近日,裕安區人民檢察決定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起訴被告人王某前,以非法拘禁罪起訴被告人朱某根。
被告人王某前與被害人潘某明系同學關系,2017年2月,潘某明因經濟周轉不開向老同學王某前借款2萬元,約定2018年2月6日前連本帶利還款3.8萬元,如逾期則按5萬元還款,并與其簽訂了5萬元的借款協議。簽訂好合同后,王某前思前想后,覺得5萬元太少,又要求潘某明如逾期未還款則需要連本帶利償還王某前15萬元,并由潘某明補簽了10萬元的借款協議。
2018年2月,潘某明按照約定時間償還王某前3.8萬元,王傳前并未提出異議,潘某明亦未索回之前所出具的共計15萬元的借款協議。只是潘某明并不知道,借的錢雖然還完了,但是老同學王某前卻籌劃了一個更大的圈套在等著他...
2月中旬,王某前意圖以持有的15萬元借款協議繼續向潘某明索要錢款,并經過事先謀劃,同時采用欺騙和逼迫的方式索要。2月18日,王某前一邊告知潘某明可以繼續借款,同時又告知堂弟王某因為潘某明欠錢不還,讓其冒充放貸人員,謊稱向潘某明借款15萬元,并以讓潘某明先支付3萬元利息的方式索要債務。
當日下午,王某前將潘某明約至六安市東大街某飯店,讓潘某明先交3萬元利息以便向其堂弟借款15萬元。但是潘某明當時只有2.5萬元,為了把戲做足,王某前還自掏腰包借給潘某前5千元,湊齊3萬元,堂弟王某收到潘某明的3萬元的轉賬后,便借故先行離開飯店。與此同時,王某錢又找到被告人朱某根,稱潘某明欠錢不還,并將欠款15萬元的字據通過手機發送給朱某根,讓朱某根帶人將潘某明控制住逼迫其還款。朱先根遂邀約李某某、小勝(身份不明)等約10人在六安市東大街某賓館內,持刀等待。當天下午4時許,王某前見潘某明已將3萬元轉給其堂弟王某,便謊稱帶潘某明到朱某根等人埋伏好的賓館內取貸款,對老同學十分信任的潘某明一進入賓館房間內,便被朱某根等人手持刀、棍迅速控制住,并且用王某前買來的繩子將潘某明捆綁起來,逼迫其還款。后王某前帶朱某根等人前往東大街飯店吃飯,留下三人看管潘某明,下午5時許,潘某明一邊與看管人員閑聊,一邊伺機尋找機會,終于趁看管人不注意時搶過對方砍刀和甩棍,逃離賓館并迅速報案。
裕安區人民檢察院決定起訴時認為:被告人王某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又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朱某根非法拘禁他人,兩被告人的行為已分別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百七十四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淸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依法作出上述起訴決定。
裕檢新媒體 李鑫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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