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7月16日上午,全椒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夏磊等15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多個罪名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7年起,被告人夏磊與被告人王安東共謀,以利潤分成和發放工資等方式,進一步籠絡朱勝軍、李釗光等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閑散人員,通過在賭場放高利貸手段,非法斂財40余萬元,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經濟支撐;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聚眾斗毆、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被告人夏磊、王安東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周鵬、陳海等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沈超、沈國橋等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并形成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紀律和活動規約。
該組織通過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對當地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威懾,致使群眾不敢通過正當途徑維護權益,人民群眾安全感下降,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期間,被告人夏磊、王安東以營利為目的,共同出資,與賭場組織者共謀后,糾集陳海等人,多次至全椒縣襄河鎮及周邊地區的地下賭場內放高利貸,累計放貸數額達670萬余元,收取利息達43萬余元。
2017年6月,夏磊得知其朋友從被害人陳某處購買毒品并吸食后,糾集被告人陳海、沈國橋等5人,將陳某帶至全椒縣某停車場進行毆打,并逼問出陳某是從賀某處購買毒品后,又對賀某進行毆打,并逼迫陳某和賀某互扇耳光,后又將陳某帶至某洗浴中心進行毆打、辱罵,,限制人身自由達十多個小時。
夏磊以其購買房屋臥室漏水為由,采取滋擾、恐嚇等手段,至小區售樓部用紅色油漆噴涂“還我血汗錢”等字樣,擾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以小區門崗收費不合理為由,無事生非,借故將小區內的升降桿損毀。
法庭就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夏磊等人多項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鑒定意見、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等有關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質證。
鑒于該案案情重大且復雜,涉案人員眾多,法庭將擇期宣判。
俞琦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