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訊 7月11日,霍山縣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來到黑石渡鎮某村,巡回審理被告人陳某某涉嫌非法采礦罪一案。當地鎮村干部、黨員及村民代表、群眾等50余人旁聽庭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某2018年1月、9月先后兩次因違法采砂被行政罰款;2018年10月20日至26日,陳某某又擅自在該村一大橋河堤附近非法采砂并對外銷售,被相關部門當場查獲。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及采砂許可證擅自采礦,2年內曾因非法采礦受過2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實施非法采礦行為,屬于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采礦罪,鑒于陳某某具有坦白、退贓等情節,決定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法庭當庭宣判,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犯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十二萬元,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該鎮因地理位置因素,砂石資源豐富,此次巡回審判在為村民普及相關法律知識的同時,打擊了非法采礦的行為,在當地形成震懾效應,警示教育十分明顯,同時對保護當地生態環境及礦產資源具有促進意義。
周娟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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