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霍山縣人民法院7月8日發布一則執行消息說,該縣兩戶居民作為鄰里卻發生糾紛互毆,經過法院判決后,雙方皆未履行賠償義務,最后由該縣法院法官通過調解,化解了糾紛。
2016年5月,互為鄰居關系的黎某與陳某因貨源問題發生糾紛,雙方廝打并互有損傷。后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黎某訴至法院,要求陳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
庭審中,陳某提出反訴。法院經審理,判決陳某賠償黎某各項損失5萬余元,黎某賠償陳某各項損失8萬余元。判決生效后,雙方皆未履行賠償義務。
2019年7月,黎某、陳某先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對雙方財產進行查控,發現雙方銀行賬戶均有大額存款可供執行。為真正化解雙方矛盾,法官并未直接劃扣雙方錢款,而是嘗試用調解的方式,促使雙方主動取款賠償。
7月4日,雙方來到法院。調解中,雙方矛盾很大,均拒不履行義務。執行法官從案情出發,詳細闡述了案件事實、判決依據等,打消了雙方對判決不公的疑慮。執行法官又耐心同雙方溝通,告知其有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后果。執行法官最后從情理角度,向雙方說明要正當競爭、和氣生財、共同維護好鄰居關系。
經執行調解,雙方對互毆行為很是后悔,表示愿意主動繳納賠償款。該案最終得以順利執結。
趙宇飛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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