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安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消息,該市所有電動自行車將一律禁止加裝遮陽雨篷。
近年來,部分電動自行車車主由于防曬和避雨等因素,在電動自行車上加裝了遮陽雨篷,改變了車輛原本結構,導致車體變寬變高、風阻增大,影響車輛穩定性、側間距和駕駛人視線,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為有效消除上述違法,恢復車輛原狀,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之規定,安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對市區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雨篷的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7月2日發布了《關于整治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雨篷違法行為的通告》:
一、自即日起,所有電動自行車一律禁止加裝遮陽雨篷,請電動自行車車主在7月20日前,自行拆除個人車輛已加裝的遮陽雨篷。
二、7月20日起,公安交警部門將組織開展路面執法整治,對尚未拆除的電動自行車遮陽雨篷現場強制拆除并予以收繳。
三、對整治過程中阻礙執法或其他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