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7月1日從六安市公安局官網發布的一則案訊了解到,該市舒城一名男子為貪圖小利,私自用塑料管接公用廁所水龍頭盜竊自來水,沒多久便被發現。由于損失輕微,其又主動消除影響,近日,舒城縣公安局對行為人包某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據悉,不久前,舒城縣公安局湯池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轄區某村有人盜竊自來水。民警立即出警趕至現場,發現在公共廁所旁邊的水表處有一根長約十米左右的塑料水管深埋水泥地下,然后連接另一頭水龍頭處,供人使用。
民警很快查獲使用人包某的身份信息,經詢問,包某承認了自己為貪圖小利,認為接公共廁所的自來水用量不大,不被發現,所以在幾天前就從城關鎮購買來塑料水管,私接至公共廁所水表處。經自來水相關部門測量,包某盜竊水量不大,重量在十幾斤,價值輕微,并且事后包某主動消除影響,6月24日,闕店派出所將此案匯報縣公安局審批,依法對包某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
王可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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