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滁州市應急管理局消息,6月17日,滁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掛牌督辦來安縣“2019.6.11” 觸電事故的通知,具體如下:
2019年6月11日10時許,在來安孔雀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建的來安縣汊河開發區孔雀城一期北11#項目施工工地,一名防火門安裝工在臨時用電作業過程中,發生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市政府《滁州市安全生產一般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滁政〔2011〕167號)規定,滁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對來安縣“2019.6.11”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一)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二)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規規章規定,抓緊組織事故調查。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初稿。
以上事項的辦理應在7月10日前完成。按照規定,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初稿)須經來安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查同意,向滁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作出書面報告,經審核同意后,由來安縣政府負責批復結案;批復結案的意見作為督辦解除的條件。
請在事故查處結案后10日內,將事故查處情況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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