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5月28日下午2時許,全椒縣釜城路路口有一輛紅色路虎車違停在馬路上,為盡快疏通道路,民警通過警務系統聯系上了車主王某某。
車主王某某到達現場后,民警對其進行例行檢查,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王某某聲稱沒有駕駛證、行駛證,多次與民警周旋,始終不愿出示有效證件。為躲避處罰,王某某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企圖強制駕車駛離,民警見狀依法準備對其采取強制措施。迫于公安威嚴和其父的勸說,王某某最終下車接受處罰。
被處罰后,王某某未能意識到自身交通違法行為,為泄憤還將罰單撕毀,并將撕毀的罰單拍照發至微信群里。隨后,王某某更是在微信群里多次辱罵當時的執勤民警。
鎖定證據后,轄區新華派出所依法傳喚王某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在事實面前,王某某對自己網上辱罵交警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公安機關對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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