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亳州發布”微信公眾號10日發布《亳州市城區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專項治理的通告》稱:為進一步提高亳州市城市管理水平,規范城區交通秩序,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亳州市決定開展城區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專項治理。
一、治理時間
2019年5月10日起至2020年底。
二、治理區域
北外環(不含)以南、古井大道(不含)以東,亳蕪大道(不含)以北、木蘭大道(不含)以西的合圍區域。
三、治理措施
1.依法查處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違反交通信號規定、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逆向行駛,違反規定載人、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2.依法查處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非法營運行為。
3.排查登記、規范管理殘疾人代步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
4.依法糾正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亂停亂放等行為;排查登記流動商販使用的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全部導入流動攤點集中區,取締沿街、沿路擺攤設點、流動叫賣等行為。
5.加強對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生產、經營者的管理,強化聯合執法、綜合治理,依法查處改裝、加裝車篷的經營者;禁止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車主私自加裝車篷,責令已私自加裝車篷的車主自行拆除。
6.依法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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