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蕪湖市民政局獲悉,近日,蕪湖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工作人員獲得信息,蕪湖市弋江區中央城財富街某音樂酒吧為招攬生意,竟在店外懸掛“蕪湖市喝酒技術人才培訓基地”的牌匾,并進行“蕪湖市喝酒技術人才培訓基地常年招生!現在報名,優惠多多!”的宣傳。
該酒吧涉嫌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蕪湖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根據信息,及時組織執法人員趕赴現場。在弋江區民政局和弋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配合下,向酒吧負責人進行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規的宣傳教育,摘除了牌匾,按自動解散進行了處理。
據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在民政部門登記。未經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取締,沒收非法財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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