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望江一出租車駕駛人在駕駛證被吊銷后仍然駕車上路,目前,望江警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李某某在駕駛證被吊銷后,無證駕駛機動車上路攬客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5月7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望江交警大隊指揮中心緝查布控系統突然發出預警;一輛藍灰色出租車行駛在望江縣城回龍東路紅綠燈路口,指揮中心通知路面交警進行攔截。正在該路段執勤的民警立即反應并成功攔截,當執勤民警請駕駛人員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該車駕駛人員神情緊張,支支吾吾一時無法出示相關證件。
執勤民警當即通過“警務通”車輛信息系統查詢,發現該車駕駛人員李某某在2018年3月8日,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望江交警部門查處后吊銷駕駛證并被拘留過數日,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李某某抱著僥幸的心里,繼續開車上路攬客,被緝查布控預警系統報警并被執勤民警查獲。
胡紅松 王子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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