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宿州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4月30日上午,宿州市埇橋區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分局蘆嶺派出所原副所長戚俊勝徇私枉法案。庭審當天,區紀監委、政法系統有關部門領導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社會群眾等共200多人旁聽了庭審。
被告人戚俊勝身為國家司法工作人員,在收受他人錢物后,通過默許他人頂罪、應予刑事立案而不予立案、不按法定程序依法辦理案件等手段,故意包庇涉嫌故意傷害犯罪的史大卡、田野、李三礦和涉嫌非法制造槍支犯罪的王亮軍逃避刑事追訴,為史大卡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持續發展和壯大起到了“保護傘”作用,其行為已構成徇私枉法罪。
埇橋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戚俊勝犯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追繳其違法所得19063.53元。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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