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宿州蕭縣公安在線”微博消息:4月30日下午,蕭縣公安局辦理的拱某某等5人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蕭縣人民法院宣判。
被告人拱某某、宋某、岳某、蔣某、黃某利用微信及支付寶平臺向在校大學生放款收取高額費用從而進行詐騙。宋某、岳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六萬元,拱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六萬元,蔣某、黃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宿州蕭縣公安在線”微博消息:4月30日下午,蕭縣公安局辦理的拱某某等5人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蕭縣人民法院宣判。
被告人拱某某、宋某、岳某、蔣某、黃某利用微信及支付寶平臺向在校大學生放款收取高額費用從而進行詐騙。宋某、岳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六萬元,拱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六萬元,蔣某、黃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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