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因工作調動,王葦提出辭去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4月28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黟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接受王葦辭去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報黟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4月28日,黟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還通過了一些人事任免。
決定任命:
吳錢安為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鄭修發為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王宏偉為黟縣監察委員會委員;
孫敬東為黟縣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程偉為黟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和代表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蔣玲梅的黟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吳李輝的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王宏偉的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胡永生的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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