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4月30日從霍邱縣人民法院發布的信息了解到,該院28日在阜陽市潁上縣龍門派出所的大力協助下,順利執結一起涉惡財產刑執行案件。
據悉,2016年,霍邱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犯開設賭場罪,向霍邱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查明,郭某伙同他人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構成開設賭場罪,系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過程中,郭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2018年,郭某刑滿釋放后,一直未主動繳納罰金。
近日,霍邱縣法院根據上級法院安排部署開展“打財斷血”集中執行會戰后,刑事審判庭對近年來已審結的判處刑事財產刑的涉黑涉惡案件進行了梳理,并將其中尚未移送執行的案件移送執行。執行二庭收案后,高度重視,立即采取行動。4月28日,在郭某涉惡財產刑執行案件立案4天后,執行法官一行前往阜陽市潁上縣,找尋郭某下落。
為了順利找到郭某,減少執行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提高執行效率,執行法官提前和郭某戶籍所在地潁河派出所取得了聯系,被告知郭某原在住處已拆遷,現已搬遷至龍門社區,在龍門派出所公安民警的全力配合下,找到郭某住處并將其帶至派出所。執行法官告知郭某若再不履行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將對其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郭某當即打電話聯系家人籌錢。過了2個小時左右,郭某年邁的父母趕到派出所,將15000元現金交給了執行法官,此案至此圓滿執結。
王麗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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