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鳳陽警方消息, 4月23日至4月27日,鳳陽交警部門在進行交通整治過程中共查獲醉酒后駕駛機動車1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3人。
違法駕駛人:
1、吳某(3411261964******18)持C1證
2、唐某(3411261974******10)持B2證
3、夏某(3411261981******1X)持 B2證
4、方某(3411261976******16)無證
違法時間:4月23日至4月27日
查處經過:
1、4月23日晚20時30分,:吳某駕駛皖MWS8**小型轎車從新城區世府小區門口往臨淮方向,經過功臣廟路與長安街路口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3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2、4月23日晚20時40分,唐某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在鳳陽功臣廟路與長安街交叉口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4.8mg/100ml,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準駕車型不符、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
3、4月23日晚21時34分,夏某駕駛機動車,在鳳陽功臣廟路與長安街交叉口處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夏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7.1mg/100ml,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準駕車型不符、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等多項交通違法。
4、4月25日晚21時32分,方某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在鳳陽功臣廟路與長安街交叉口處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方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9.1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取得號牌等多項交通違法。
處理結果:
1、吳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立刑事案件在偵。
2、唐某因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準駕車型不符、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等多項交通違法。民警依法對唐某多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罰,作出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36分的處罰。
3、夏某因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準駕車型不符、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等多項交通違法。民警依法對夏某多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罰,作出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36分的處罰。
4、方某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取得號牌等多項交通違法。民警依法對方某多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罰,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 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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