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東至縣行政管理執法局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加強縣城城區市容管理,提升東至縣文明創建水平,根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池州市城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縣城管局決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對東至縣城主城區人行道、停車場、廣場、綠化帶等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專項治理時間為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治理范圍主要包括東至縣主城區各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綠化帶等公共區域。
通告要求,必須清除以上范圍內堆放的廢舊雜物、遺棄物,拖離以上范圍內亂停亂放的非機動車輛,拆除以上范圍內違法搭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組織市政人員對以上范圍內破損路面及公用設施進行整修及維護并且組織環衛人員對以上范圍內垃圾死角進行一次專項清理。對以上范圍內堆放的廢舊雜物、遺棄物5月1日前未自行清理的,一律視為廢棄物,東至縣城管局將組織環衛人員集中收集,運至生活垃圾填埋場或建筑垃圾消納場處理;對以上范圍內亂停亂放的非機動車輛,組織城管人員拖至縣城管局院內集中存放,非機動車所有人持個人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到縣城管局接受處罰后取回;對以上范圍內違法搭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在下達限期自拆通知書后,未自行拆除的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組織人員強制拆除。
東至縣城管局提醒:廣大居民切勿在以上范圍內擺放有用物品,廣大經營戶需切實履行好“門前三包”責任,將店門以外等公共區域有用物品收回店內擺放,以免被縣城管局工作人員誤當成廢棄物清理。非機動車輛需在指定區域有序停放,部分居民和個體經營戶在以上范圍內違法搭建的建筑物、構筑物請及早做好準備,進行自拆,以免強制拆除后對生產生活帶來不便。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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