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16日上午,無為縣公安局高溝派出所民警前往該鎮龍庵社區召開警民懇談會途中,發現一戶居民庭院中種有數株罌粟。
經走訪調查得知:此處罌粟為龍庵社區某自然村居民何某(男,79歲)所種植。何老漢向民警解釋,因聽說罌粟能“治療雞瘟”,為防止自家飼養的雞染上雞瘟,才種了幾株罌粟。
民警嚴正告知何老漢非法種植罌粟的危害及后果時,他對自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主動配合民警對罌粟進行鏟除,并承諾以后不會種植了。
民警經清點,此處所種植的罌粟為8株。鑒于何某年紀大,且認錯態度良好,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的同時,依法對其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種植罌粟被收繳。
倪旭生 陳娟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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