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12日,黃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就該市中心城區部分公共停車場配套設施建設工程項目用地提出了預審意見。
黃山市中心城區部分公共停車場配套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位于屯溪主城區,項目符合調整完善后的《屯溪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不占用基本農田,不占用生態紅線。項目用地總面積4.0713公頃,土地利用現狀為建設用地4.0713公頃。建設用地使用集體土地的需要落實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足額安排征地補償安置資金納入工程項目預算。
項目符合用地政策,在實際建設時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項目用地未壓覆已查明的重要礦產資源。項目用地處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內,你單位應按《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做好工程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落實好相應地質災害防范措施。
根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8號)的規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文件有效期3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