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13日,黃山市屯溪區掃黑辦和區公安分局發出《致全區足浴、洗浴、按摩、旅館業等場所業主的一封信》,稱從事、參與涉黃違法犯罪活動的經營者和責任人必須立即停止,自行關停場所,并于收到“一封信”起15日內主動前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該“一封信”稱,全區范圍內,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從事、參與涉黃違法犯罪活動。屯溪區掃黑辦將牽頭對涉黃的違法犯罪團伙、人員依法予以從嚴查處。從事、參與涉黃違法犯罪活動的經營者和責任人必須立即停止,自行關停場所,并于收到“一封信”起15日內主動前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公安、市場監督、衛生、城管等部門和各鎮、街將聯合開展巡查檢查,依法依規查處涉黃違法犯罪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開展專項行動期間,將采取“六個一律”工作措施:
凡是無證無照經營的足浴洗浴按摩等場所一律查封、取締;凡是因涉黃被公安機關查處過的足浴洗浴按摩等場所一律查封、取締;凡是經營場所出租戶及房東、或明知租房實施涉黃犯罪活動不制止不報告的,一律依法從嚴查處;凡是為涉黃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場所的賓旅館、民宿法人、直接責任人,一律依法從嚴查處,并查封、停業整頓、直至取締吊銷證照,主動發現提供線索查處的除外;凡是明知他人實施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場所、資金、工具或參與管理等行為一律依法從嚴查處;凡是對參與、縱容、包庇上述場所涉黃違法犯罪的人員及其“關系網”、“保護傘”,一律依法從嚴打擊。黨員干部組織、參與涉黃違法犯罪活動的,在依法懲處的同時移送紀檢和監委部門嚴肅處理。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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