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滁州市民陸女士因車窗拋物,被交警罰款50元,并受到嚴厲批評教育。
當天上午8時許,陸女士坐在自家轎車后排座位上,車輛行駛至鳳凰路口附近時,她將一個一次性早餐飯盒從窗戶扔出。現場執勤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將車攔停,指出車窗拋物不文明行為。經民警批評教育,陸女士非常尷尬,承認錯誤,表示今后一定要文明乘車,做文明市民。隨后,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陸女士處以50元罰款。
民警表示,“車窗拋物”,不僅影響市容整潔,也存在很大安全隱患,更是一種不文明行為。這些雜物一旦“飛”到后面車輛前擋風玻璃上,或是后車為了避讓雜物緊急剎車、突然轉方向,都很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滁州市交警一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在執勤中繼續對機動車司乘人員違規亂丟、亂拋撒等行為進行查處,以凈化城市通行環境。
包增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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