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10日上午9時,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郭某等人尋釁滋事罪一案。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蚌山區法院開庭審理的首起涉嫌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蚌山檢察院檢察長陳儒作為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蚌山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先年擔任審判長,法檢“兩長”同時參與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某、蔣某、彭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以郭某為首,史某、蔣某、彭某為重要成員,被告人陳某甲、陳某乙、朱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公認機關認為,以被告人郭某為首的惡勢力在蚌埠市蚌山區嘉年華、釣魚臺及南山酈都一帶強拿硬要他人財物2000元,多次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定、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郭某、蔣某、彭某、陳某甲、陳某乙、朱某以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且符合惡勢力定性,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蚌山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群眾40余名旁聽了庭審。庭審經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最后陳述等環節后,審判長王先年宣布休庭,合議庭合議后擇期宣判。
守付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