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真的太感謝你們了,這都十九年了,我做夢都不會想到法院能幫我追回這些錢”。4月1日,申請人張某來到霍邱縣人民法院,在見到執行法官后,張某激動地說道。
張某與李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霍邱法院審理并作出判決,即李某返還張某借款5000元及利息,利息從2000年1月2日起計算至此款付清之日止。
判決后,李某便離開了當地外出務工。由于當時執行方式的局限性,讓執行法官問難的是不僅找不到李某本人,而且也未能發現李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的執行陷入了僵局,執行法官只得按照程序裁定終結本次執行。
歷經數十年以后,李某回到了當地,并經營了一家餐館。依據申請人張某提供的線索,執行法官將立即對案件恢復執行。隨后,執行法官與李某取得上了聯系,并鄭重告知李某相關法律后果,如果仍不履行還款義務,則會被法院拉進“黑名單”中,對自己的征信造成不良的影響。
最終,李某主動找到了執行法官,經結算后,李某將21215元案款一次性打到了法院的賬戶內,從而,這起陳年舊案也得以執行完畢。
劉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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