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了保護黃山太平湖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太平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制定印發了《太平湖水域休閑垂釣管理暫行辦法》,并從今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
該《辦法》共21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為了保護太平湖風景名勝區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保持太平湖水體生態平衡,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黃山市太平湖風景名勝區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太平湖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太平湖水域范圍內的休閑垂釣管理。
第三條 太平湖水域實行沿岸垂釣方式,每人限桿3根。
第四條 漁業生產經營者是經營管理區域內休閑垂釣的環保、安全等責任主體,應當根據規劃、環保和安全要求完善相關基礎設施。
第五條 區直相關單位、太平湖風景名勝區內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第六條 垂釣者應當自覺遵守本辦法,服從管理,文明垂釣,不亂丟垃圾。
第七條 太平湖水域劃定以下休閑垂釣區:
(一)烏石大同釣區:大同口至畢山口水域沿岸;
(二)黃土嶺釣區:麗湖公館至夾溪橋水域沿岸;
(三)共幸庫灣釣區:密巖關橋至老造船廠水域沿岸;
(四)新華庫灣釣區:青山口橋至新華口水域沿岸(不含高爾夫項目沿岸);
(五)秀湖釣區:八甲至華溪水域及棉花盤(窯上)水域沿岸;
(六)麻川釣區:上坑至屠刀山以東水域沿岸;
(七)曙光釣區:曙光至周平下銅坑嘴水域沿岸。
第八條 除第七條劃定的垂釣區外,太平湖其他水域沿岸均為禁釣區,禁止任何形式的垂釣行為。
第九條 漁業生產經營者開展垂釣經營活動,經營方案應當經太平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審核后,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條 禁止在橋梁、碼頭、景點、旅游棧道等區域垂釣。
第十一條 禁止使用以下方式進行垂釣:
(一)利用船只、排筏以及其它水上設施入湖垂釣;
(二)使用籠子鉤、聯體鉤、串鉤等釣具;
(三)使用探魚儀、魚槍等手段釣魚、射魚。
第十二條 禁止釣捕鰱魚、鳙魚以及國家水生保護動物。
第十三條 禁止采用以下方式進行誘魚垂釣:
(一)向水體投放污染水質、毒害水生生物的誘魚餌料或物質進行打窩垂釣;
(二)向水體投放田螺、釘螺等外來生物。
第十四條 禁止未經審批違法建設垂釣設施。
第十五條 禁止夜間(晚上二十二點至次日早晨六點之間的期間)垂釣。
第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十二條和第十五條規定的,由管委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沒收釣具。
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由管委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漁具、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未經管委會審核審批,非法設置垂釣設施的,由管委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 違反規定,使用單位和個人自用非經營性船舶從事攬客垂釣等經營性活動,由管委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舉辦垂釣賽事的,應當經管委會審核后,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