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3月28日,由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在該市宣州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集中宣判,并進行網絡庭審直播。法院對兩起涉案的9名被告人根據不同罪責,依法分別判處各被告人六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的罰金。
梁某等五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被告人梁某自1989年以來因犯罪多次被判處刑罰,2012年6月23日刑滿釋放后,仍繼續糾集被告人吳某、張某多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并形成了以被告人梁某為首要分子,被告人吳某、張某為骨干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為攫取非法經濟利益,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多次在宣州區楊柳鎮、宣城市三環路等地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了宣城本地群眾的生產生活和運輸行業的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成為地方惡勢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梁某、吳某、張某逞強耍狠,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梁某、吳某、張某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趙某、曹某、梁某開設賭場,其行為均構成開設賭場罪。根據五被告人各自具有的量刑情節遂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梁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吳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張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ニ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趙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曹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被告人梁某、吳某、張某、趙某、曹某的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
何某科等四人惡勢力犯罪案
被告人何某科、何某安自2014年6月18日以來,糾集被告人王某、周某等人實施惡勢力犯罪,無故毆打他人,阻礙何某的合法經營,迫使何某放棄祁梅山場的承包經營活動。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科、何某安、王某、周某共同以暴力、威脅的手段強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且致一人輕微傷,社會影響惡劣,屬情節嚴重,故其行為均構成強迫交易罪。四被告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經常糾集在一起,為達到強迫交易的目的,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系惡勢力犯罪。綜合四名被告人各自具有的量刑情節,遂作出一審判決如下:被告人何某科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何某安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王某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周某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程洪 李雯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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