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 潁上一名被執行人為了逃債東躲西藏,當聽說法院要追究其刑事責任時,被執行人害怕了。3月25日,在潁上法院立案大廳里,被執行人一次性提來75萬元現金交到法院。
據了解,2018年4月14日,被告馬某駕駛一輛重型自卸貨車,與劉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的左側發生碰撞,造成駕車人劉某、乘車人李某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潁上縣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馬某承擔主要責任、劉某承擔次要責任,李某無責任。該重型自卸貨車掛靠單位是一家建筑垃圾清運有限公司。2018年8月,潁上法院判決被告馬某、某建筑垃圾清運有限公司連帶賠償死者劉某、李某的近親屬125萬元。被告某建筑垃圾清運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訴,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9年1月11日,原告申請強制執行,兩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且為逃債東躲西藏,下落不明。法院及時查封了某建筑垃圾清運有限公司名下19部陜汽牌汽車,并向公安交警部門發出協控執行通知書,請求協助扣押查封車輛,以便處置變現;同時將被執行人涉嫌拒執犯罪行為,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3月25日,涉事建筑垃圾清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法律的強大威懾下,將75萬元執行款現金交到法院,余款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承諾于2020年1月17日前將余款50多萬元支付完畢。
張敏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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