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明光市氣象局消息,當前即將進入雷電多發季節,為防止和減少雷擊事件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局第31號令)和《安徽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規定和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現就做好2019年度防雷安全工作公告如下:
一、下列場所或者設施應該安裝防雷裝置: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筑物、構筑物;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資的生產、儲存、輸送、銷售等場所和設施;
(三)電力生產設施和輸配電系統;
(四)計算機信息系統、通訊設施、廣播電視設施、自動控制和監控設施;
(五)國家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其他場所和設施。
二、要嚴格落實防雷裝置安全定期檢測制度
(一)為保證防雷裝置的有效性,投入使用的防雷裝置須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安全檢測,其中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場所和爆炸危險環境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其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
(二)今年雷雨季節到來之前,請已安裝防雷裝置的單位和個人,主動委托、自主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以確保防雷安全;同時主動配合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防雷裝置安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三、防雷檢測機構資質等級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兩級。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筑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筑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四、防雷檢測機構防雷安全責任
(一)凡在明光市境內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的單位,必須獲得省級氣象主管機構認定的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并嚴格按照資質等級開展相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工作。禁止無資質或者超出資質許可范圍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對不具備資質、資格條件而從事防雷裝置檢測活動的,氣象主管機構將依法予以處置。
(二)防雷檢測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各項國家、行業和地方技術標準,規范檢測流程,依法依規開展檢測活動,保證檢測服務質量,對其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數據、結果負責。在檢測過程中發現雷電災害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單位進行整改,并向氣象主管機構報告。
五、責任與監管
(一)氣象主管機構負責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的防雷安全工作進行監管。應當安裝防雷裝置拒不安裝,有防雷裝置不開展年度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有違反防雷檢測資質管理辦法或不按技術規范開展檢測的,以及其它違法行為的,氣象主管機構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二)氣象主管機構將認真做好雷電監測、預報預警、雷電災害調查鑒定和防雷科普宣傳等服務,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氣象保障。
(三)各相關部門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切實履行建設工程防雷監管職責,落實雷電災害防御責任。
六、明光市氣象局投訴舉報電話和雷災報送電話:0550-8106011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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