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舒城某小區業主近日為慶祝其小兒子喬遷之喜,父親帶著大兒子不聽從保安勸阻,非要燃放煙花爆竹,該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依據有關規定,依法對兩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3月15日了解到相關案情。
原來,3月11時11時許,舒城縣城東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當天凌晨4時許,有人在某小區門口燃放煙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往事發地點調查取證,由于現場已經被人為清理,民警遂通過視頻監控進行查詢。
經查獲悉,違法嫌疑人葉某帶領著其大兒子曉葉(化名)為慶祝其小兒子喬遷之喜,在小區門口燃放煙花爆竹,剛準備燃放,小區保安及時上前阻止,但葉某與曉葉不聽勸阻,心存僥幸,認為及時打掃后就沒事了。
3月12日,民警依法對葉某和曉葉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并通過縣電視臺向社會公眾進行廣泛宣傳。
陳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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