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13日,祁門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歙縣人民醫院藥劑科原主管藥師翟某受賄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初至2018年9月,被告人翟某利用自己任歙縣人民醫院藥劑科主管藥師職務之便,按期將統計處方數量報給相關醫藥銷售代表并幫助推銷藥品,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關醫藥代表藥品返利款合計達人民幣177.299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陳述意見,法庭組織進行調查、質證、辯論。經過三個小時的審理,被告人翟某在最后陳述時表示自愿認罪,并對其所犯罪行懺悔。
該案將擇期依法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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