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7日上午,霍山縣法院又順利執結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積案。該院法官3月9日向記者介紹了執結過程。
2012年10月,被執行人江某將申請人陳某撞傷,次年4月經法解,院調江某應在2013年底付清陳某賠償款22000元。然而,江某在當庭給付4000元后,余款18000元逾期分文未付。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江某與執行法官玩起了“躲貓貓”,長年在外,音訊全無,法官多次尋找未果。
江某心存僥幸、自作聰明,以為通過失聯方法可以逃避執行。可執行法官利用電子顯示屏、電視臺及網絡等渠道,公布江某失信信息,江某覺得顏面掃地,其出行、經營又因聯合懲戒而處處受阻。3月7日上午,江某主動讓其母親出面找到法院,聯系執行法官,要求履行義務。江某母親將所欠款項交到陳某手里,六年積案終于得到圓滿執結。
楊勁松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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