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天從廣德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該院執行局執行干警遠赴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在當地法院的協助下,成功扣押了一輛被司法查封的寶馬車,切實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這是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件,2013年1月,被執行人曾某某向安徽廣德某商業銀行借款46.5萬元,用于支付其在廣德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的小汽車一輛,由該汽車銷售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曾某某的妹妹曾某芬提供反擔保責任。2014年10月,由于曾某某沒有按照合同約定還款,該汽車銷售公司只好代為還款,共計還款本息224654元。還款后,該汽車銷售公司將曾某某及其妻子馬某某、妹妹曾某芬訴至法院,要求追償。法院經審理支持了汽車銷售公司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由于三名被告仍舊拒不還款,2016年6月,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因幾名被執行人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2016年7月,廣德法院依法裁定查封了曾某某名下的寶馬車輛,并查封了其妹妹曾某芬名下的一處房產。近日,執行法官卻接到申請人的電話,被查封的寶馬車輛已被曾某某當“黑車”倒賣,車輛現正在福建省莆田市某處。
接到線索后,為盡快扣押車輛,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廣德法院執行局局長王海當機立斷,當天就與執行干警一起驅車近千公里,趕往福建省莆田市。由于異地執行困難重重,法院執行干警還趕往車輛所在轄區內的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法院,希望涵江法院能夠協助進行扣留。涵江區法院執行局在得到消息后,立即派員協助查找該車輛。在確定車輛具體位置信息后,隨即帶領廣德法院執行干警緊急趕往車輛所在地。
找到這輛寶馬轎車后,由于執行干警對目前持有車輛的案外人信息不清楚,為避免打草驚蛇,防止當地低價購買“查封車輛”的案外人與同伙阻礙執行,執行干警精心布控,大家兵分三路守住車輛所有出口,準備在案外人單獨開車離開的路上將其截停。終于,在等案外人將車輛開出不遠后,王海立即電話示意,執行干警隨即便堵住了獨自開著寶馬車的“車主”劉某。執行法官向劉某說明來意,并向其出示了廣德縣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劉某立馬明白了事情原委。
由于該寶馬車輛已被廣德法院查封,針對劉某這種私下買賣車輛,沒有登記過戶的行為,廣德法院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指出這種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劉某隨即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至此,廣德法院執行干警順利完成了此次對司法查封車輛的異地扣押行動。 胡慶薇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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