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4日,黃山市中級法院通報了一起發生在黟縣的團伙盜墓案,黟縣法院近日已審結該起盜掘古墓葬犯罪案,有9名犯罪人員被判刑。
2018年8月中旬,王某某帶著兩名江西盜墓者在黟縣境內尋找古墓,查某某獲悉后,告知王某某黟縣西遞境內有古墓,并讓鄧某某帶著江西盜墓者前去“探墓”。幾天后的一個夜里,查某某等人來到黟縣西遞鎮石印村“珠川王方伯門”祖塋,使用鋼釬、鐵鏟等工具對墓地實施盜掘,因村中狗吠不停害怕被發現,遂將泥土回填后離開現場。
此后,查某某等人又分別于2018年8月29日晚、9月3日晚、9月4日晚多次以同樣的作案手段繼續對古墓實施盜掘,期間還盜挖出坑,挖到古墓青石墓碑。2018年9月4日晚,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鄭某被當場抓獲,并查獲鋼釬、鐵鏟、鐵錘等作案工具。次日,鄧某某、查某某先后被抓獲,其他犯罪分子亦主動投案。
經省文物鑒定站鑒定,該案被盜掘的“珠川王方伯門”祖塋屬于清代古墓葬,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查某某等9人,違反國家對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合伙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清代古墓葬,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盜掘古墓葬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未實際盜取古墓內文物,未對古墓葬造成嚴重破壞,以及主觀惡性、坦白、自首、自愿認罪悔罪和社區評估意見等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對查某某等9人判處拘役二至四個月不等,并分別判處罰金,其中鄧某某等4人依法宣告緩刑。
黃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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