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無為縣人民法院獲悉,2月27日上午,無為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張某某等13名被告人涉嫌詐騙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以來,被告人張某某等人以成立網絡公司,雇傭人員電話聯系被害人,誘導被害人注冊“全網直達平臺”、“海外端口認證”、“全網保護程序”、“互聯網經營許可證”等證書,騙取高額注冊費用的方式,實施詐騙犯罪。其中被告人張某某、李某參與詐騙金額159.9萬元,被告人郭某某參與詐騙金額95萬元,被告人陶某某、許某參與詐騙金額358.8萬元,其余多名被告人參與詐騙數額不等。
公訴機關認為,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責任。被告人張某某、李某、郭某某、陶某某、許某為共同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依法應按照犯罪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庭審中,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有關犯罪事實、罪名認定、量刑情節的意見。因案件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較為復雜,案件沒有當庭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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