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池州青陽縣農業委員會近日發布公告稱,為保護自然水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促進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安徽省農業委員會“皖農漁函〔2013〕1049號”批復意見,池州市青陽縣青通河上游水域禁止一切捕撈活動。
據了解,此次禁漁時間為3月1日0時至8月31日24時,禁漁范圍為青通河上游(粽子店至牛橋水庫)水域。池州市青陽縣農業委員會表示,對違反禁漁規定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在禁漁期內使用電、毒、炸等禁用漁具漁法捕魚作業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社會各界可對池州市青陽縣禁漁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積極舉報違法行為。舉報電話:0566-5021635、0566-3305671。俞超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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