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9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成為企業、個體工商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應當依照規定向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記者從南陵縣政府獲悉,近日,南陵縣弋江市場監管所發放了首批3家從事線上經營的電子商務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國市監注〔2018〕236號),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允許其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只需提供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出具的網絡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后,攜帶本人身份證向登記機關申請即可辦理,有多個網店的,還可以將多個平臺網址登記在一張個體戶執照上。
電子商務營業執照上的經營場所是網店的網站鏈接。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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