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兒子駕車致人死亡,其父通過中間人得知,欲代替兒子“頂包”。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22日獲悉,固鎮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該起包庇罪案件。
2018年5月28日凌晨,安某駕車至固鎮縣楊廟鄉某路段時,與前方同向行駛的秦某相撞,造成秦某當場死亡、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安某離開現場,聯系楊某,告知其發生交通事故并撞到人。楊某到達現場并確認秦某死亡后,電話聯系安某父親安某某,并駕車將安某某接到交通事故現場為安某頂包,隨后楊某又駕車帶著安某離開現場。期間,安某將行駛路線告訴楊某,楊某又告訴安某某。
公安民警出警后,安某某自稱自己駕車與秦某相撞,并將楊某告知的行駛路線告訴民警。民警在對安某某詢問后,發現安某某陳述虛假,后安某某承認頂替安某到案的事實。
法院認為,安某某、楊某明知他人實施了犯罪行為,而作假證明包庇,其行為均已構成包庇罪,且系共同犯罪,遂判決安某某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一年六個月;楊某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二個月。
趙麗梅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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