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15日,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快速出擊,迅速查封了被執行人車輛,終于使一起民間借貸案的執行出現轉機。
“法官,快,我發現被執行人車輛在圣庭湖畔小區附近,麻煩您趕緊去控制起來。”聞知申請人陶某提供的被執行人車輛信息,該案承辦法官周陽立即準備相關材料,帶領法警前往該小區。
當天上午10點,執行干警前往圣庭湖畔小區找到被執行人王某的一輛黑色別克轎車。執行干警在附近查找搜尋被執行人,但并未發現其身影。執行干警本打算將該車拖走控制起來,但因剛過年關,拖車公司尚未上班,于是執行干警將該車輛粘貼封條,并在車輛擋風玻璃處粘貼傳票,通知被執行人前來法院。
據了解,該案是因民間借貸引起的糾紛,被執行人向申請人借款11萬元,至今尚未償還。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經查控發現被執行人名下并無財產,只有一輛別克車輛,執行法官遂前往車管所查封該車輛,但因找不到被執行人及其車輛該案一直執行未果。現終于發現被執行人車輛,并對該車輛采取控制措施,使案件有了進展。王剛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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