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蕪湖市工商局獲悉,為深入貫徹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精神,切實規范“保健”市場秩序。根據《安徽省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方案》的要求,結合蕪湖市實際,由原蕪湖市工商局、原蕪湖市食藥局、原蕪湖市質監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農委、市商務局、市旅游局、市衛計委(中醫藥管理局)、市文化委、市網宣辦等12家單位聯合簽發了《蕪湖市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方案》。
據了解,“百日行動”從即日起開始,為期100天,分宣傳排查、集中執法、總結提升三個階段,重點整治與人民群眾日常消費密切相關的行業和領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稱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費品;凈水器、空氣凈化器等日用家電;玉石器等穿戴用品;聲稱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務等。
對存在會議營銷活動的賓館酒店;容易發生“保健”市場推銷活動的社區、公園、廣場、車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銷售對象主要為老年、病弱群體的“保健”類店鋪、醫療機構及周邊、藥店及周邊、老年活動中心等場所;旅游景區、社區、農村場鎮、農村集市、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場所和區域進行的虛假違法廣告行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及宣傳治療作用的行為;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價格違法行為;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合理要求行為;直銷企業、直銷員及直銷企業經銷商的違規直銷及傳銷行為;相關企業或個人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等行為;以“保健”為名開展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等,都要進行重點整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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