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3日,休寧縣市場監管局發布了一起食品案件處罰信息。
該行政處罰信息稱,休寧縣鄰家小超市(陳夏蓮)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徽師傅(蘭花豆)案,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予以罰款處罰,履行方式為“主動履行”。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3日,休寧縣市場監管局發布了一起食品案件處罰信息。
該行政處罰信息稱,休寧縣鄰家小超市(陳夏蓮)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徽師傅(蘭花豆)案,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予以罰款處罰,履行方式為“主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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