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 訊 近日,黃山市發改委就黃山機場旅客貨物和行李打包服務收費標準調整做出了批復。
旅客自帶行李打包費:10元/件
包裝箱及打包費:
尺寸為50cm×40cm×40cm的包裝箱:25元/個(含紙箱價格、打包費);
尺寸為30cm×30cm×40cm的包裝箱:20元/個(含紙箱價格、打包費)。
輔助材料如防震膜、纏繞膜、塑料提手等實行市場調節價。
相關經營企業在開展上述服務時,應堅持旅客自愿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并收費;不得自行縮小紙箱規格變相提高價格。
該規定自2019年1月15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期滿前1個月按程序重新申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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