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1日,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向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實行六安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管理的通知(六人社秘〔2018〕437號)。
記者從該通知獲悉,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政策體系,保障參保居民門診基本醫療需求,根據《關于印發<安徽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六統一實施方案”>的通知》(皖醫改辦[2017]1號)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六安市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一個年度內,參保居民在簽約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含急診,下同)醫療費用,累計金額在4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扣除起付線40元后,剩余部分醫保基金報銷50%;起付線40元以下、限額300元以上費用由個人自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普通門診按健康脫貧綜合醫保政策執行,即:免起付線,年度限額為600元,在年度限額內實際補償比例為70%,貧困人口普通門診年度實際補償限額為420元/人。
二、參保居民在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包括:按照分級診療服務功能定位提供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范圍的門診醫療服務;一般診療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三、城鄉居民普通門診統籌從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參保居民個人不再另行繳費。
四、城鄉居民普通門診統籌實行醫療服務定點管理。各縣區醫保經辦機構按照方便參保居民就醫和有利于發揮集團購買優勢的原則,從已取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資格的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中,根據居民居住情況及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等因素,確定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定點服務機構。
五、參保居民在參保地(縣區域內)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可自主選擇就診,并刷卡即時結算。未在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算的門診費用和在參保縣區以外發生的門診費用不予報銷。
六、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的結算實行屬地管理,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應按月將普通門診統籌患者的醫療費用匯總后,報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撥付。實行醫共體的縣區由各醫共體牽頭單位負責。
七、各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加強對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管理。要細化管理措施、服務質量、考核結算辦法和獎懲機制等,確保門診統籌服務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月抽取一定比例的參保病人處方、醫療費用票據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門診統籌基金不予結算。如發現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門(急)診管理中存在違規行為,可暫停醫療服務責令整改,各縣區醫保經辦機構的處罰結果應及時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和大額門診補助不再施行。
陸政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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