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28日,舒城縣城中派出所依法對轄區某公司工地未按規定登記流動人口信息新年開出第一張罰單。記者1月31日了解到處罰原因。
原來,為有效掌握轄區外來人口的動態管控,舒城縣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社區中隊落實劃片專人管理,加強信息登記,對轄區內工地、單位、出租房、小作坊等場所人員進行檢查,加大違反流動人口管理的處罰力度。
1月28日,民警在對某工地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對前期責令整改內容未落實,未及時將外來務工人員身份信息進行報送,依據《安徽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辦法》第九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二百元處罰。
賀婧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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