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訊 據(jù)“宣城檢察 ”微信公眾號30日發(fā)布:日前,廣德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廣德縣監(jiān)察委員會移送的廣德縣國有資產(chǎn)投資運營中心(以下簡稱“國投中心”)原財務科副科長、廣德縣國有資產(chǎn)投資經(jīng)營有限公司城市建設(shè)投資分公司(以下簡稱“城投公司”)資金會計、出納會計胡為娟,以挪用公款罪、貪污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廣德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時認定,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胡為娟在任廣德縣國投中心財務科副科長、廣德縣城投公司出納會計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shù)額較大;且利用其擔任廣德縣城投公司出納會計的職務便利,采取不入賬的方式,非法占有公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
查丹 吳顯松 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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